第三方支付新规“破局”空降 IT渠道的攻坚战
[来源:] 2010-06-28 10:04:00 编辑:lehehe 点击: 次
继近日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来,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人群的关注,特别是吸引了诸多国内IT增值渠道服务商们,对于此项举施的实施而言,增值服务商们势必要在第三方支付这个战场上筑成一次新的洗牌格局。
第三方支付 渠道体系层层铺开
随着电子商务社会局面的层层铺开,网购热潮势不可挡,随之而来摆在社会群众面前的两座大山阻碍了当前形势的发展势头,头一座必将是网络诚信问题,其次是网络支付体系的完善。网购大潮的风起云涌,让诸多的IT服务商们意决试水第三方支付领域。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第三方支付使得网购的流程更加贴近于人们生活的用户需求,这块新境遇的势力割据使得市场参差不齐,让诸服务商们感到心力憔悴。
第三方支付缺失突显 行业市场被加紧箍咒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超过570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10%以上。网上支付交易额连续五年增速超过100%,远高于网络经济49.2%的增速,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行业。目前,第三方支付已经向各行业迅速渗透扩散,涉及航空、物流、酒店、旅游、教育、保险、游戏等多个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发展,在资金链条上的弊病日益的暴露出来,洗钱、套现、冲击实体货币体系等种种问题的托出,使得第三方支付体系在信息安全层面上显现了缺失的一面,而另一层面上,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也造成空前的一个信用体系缺失的危机性,虽然国家已在电子商务兴起之初推行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例如电子签名法等法案的实施,但是从国内的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和体系架构的构成来看,已有的保障措施早已跟不上业界的发展形势的变化,这势必给电子商务业界和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们出了一道难题。第三方支付体系的监管缺失不得不让国家有关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市场加上一个紧箍咒。
第三方支付被阳光化 行业新规拓开渠道创新模式
在此前期获悉的央行预在今年8月推行的超级网银系统平台消息的托出,已经在第三方支付领域上给划定出了第三方支付的“国家队”与“民营队”之隔,“国家队”的垄断强袭,“民营队”的阵地防守,在第三方支付的市场中形成了一个直观生死的关键之役。两大阵营格局的形成促使在第三方支付领域上的话语权上针锋相对。据悉,央行早在2005年即拟通过发放牌照规范市场,并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7年央行有关负责人一度表示将发布施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却未如期推出。此次管理办法出台,有分析人士乐观预计,央行发放电子支付牌照,将成为推动电子支付在下一个阶段继续快速发展的催化剂。
央行在近日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的条例里声明,“《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必须在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支付。”此举对于第三方支付的市场阵营上的三大阵营来说势必要形成一场支付牌照的牌照之争,至于支付牌照最终鹿死谁手还有待我们拭目以待。对于电子支付牌照的获取权来说,国内各大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各执其词,都对自己获取牌照有着充分的信心。
从相关统计数据得知,国内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市场份额比重差异分明,主要以阿里的支付宝、快钱、腾讯财付通等服务商占据着第三方支付的前三名。从国内稳坐头等交椅的阿里支付宝来看,支付宝推行前期免费模式使得其在后期的业务推广过程中获得了显据成效的收益,从支付宝的业务铺盖范围和规模来看,支持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的商家已有46万家之多,覆盖了多方的垂直领域。由此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在简单的商业模式背后,占据业务市场的规模化才是立足之本,而对于国内占据着不同市场份额的各第三方服务商来说,其真正的实力对抗在于增值业务创新速度与平台模式下的解决方案能力。
然而在服务商在成功获取到市场份额的背后也同样给服务商们带来了一定的难题,央行在发布《办法》的要点中明确强调到“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全国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亿元,业务范围在省内的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这样的一条重要声明背后预示我们在获取到国内业务市场的同时,自身的产业竞争力更是在这个纷争割据市场中获取最终胜利的关键之笔。
另还需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声明“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即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此项声明名义是要规范当前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格局,使得第三方支付市场氛围更加的清晰规范,对规范产业发展深具指导作用,并且我们从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产业竞争的残酷,势必优胜劣汰鲜明托出。从而《办法》的推出从行业意义上获得了客户对于第三方支付的认可和对服务商服务质量的最好证明。有专家指出,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同时也对电子支付企业自身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和产业创新力提出更高要求,势必促进其健康发展,进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第三方支付的与时俱进必将会给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带来空前的盛世之景。
由五年前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到如今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在灰色的潜伏期后诸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终于获得了前行的光明,当悬在心中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最终落下,给了服务商们一份前行的动力,为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领域的领先者一个为其正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