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特许加盟”三疑点
[来源:] 2012-07-23 07:15:00 编辑:虎嗅 点击: 次
在浑水对新东方(EDU)的质疑报告中,首当其冲是对其隐瞒特许经营真相的指责。据此,浑水称新东方的欺诈和他们所见的“大多数中国欺诈”类似——投资者们被告知的运营事实与真相有着非常巨大的差距,因为特许加盟和自有经营是
在浑水对新东方(EDU)的质疑报告中,首当其冲是对其隐瞒特许经营真相的指责。据此,浑水称新东方的欺诈和他们所见的“大多数中国欺诈”类似——投资者们被告知的运营事实与真相有着非常巨大的差距,因为特许加盟和自有经营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商业模式。
该指责点后来遭到新东方CEO俞敏洪的否认,并说,新东方是有“粉刺”,但非“癌症”。
但是,虎嗅浅浅研究一番后,认为:浑水对此的质疑点并非完全不成立。
让我们一一道来。
或许不能说谢东萤在撒谎
浑水公司(简称MW)贴出来的跟新东方CFO谢东萤的对话是这样的:
以此为据,浑水指责谢东萤在特许加盟这件事上撒谎,即隐瞒了加盟店的存在,对他宣称全部的650家店都是直营店。严格地说,谢东萤的回答构不成撒谎。在这段对话双方的语境是错位的,MW想问的是,所有开展新东方业务的分支机构是否都是新东方持有、有没有任何形式的对外合作。而谢东萤的语境是新东方财务报表中所涵盖的650家冠以“新东方”品牌的教学中心和学校,都是新东方全资所有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面对浑水的质疑时,俞敏洪能理直气壮地回应说:
目前国内凡是冠以新东方品牌的学校,全部是新东方直营的;此外,新东方旗下子品牌泡泡少儿教育在全国授权了19家加盟学校,满天星品牌授权了2家加盟学校。这21家加盟学校,全部仅授权使用泡泡少儿和满天星品牌,而不是授权使用新东方品牌。除加盟费用外,这些加盟学校自身的营业收入从未反映在新东方综合财务报表。
此外,在新东方综合财报中公布的涉及新东方学校数量、教学中心数量及注册学生人数等信息中,均不包含这21家加盟学校。
新东方的官方声明,则更确切地承认,这些加盟项目是从2010财年开始的,但没有超过21家,也从没有计入新东方财报所谈论的规模里:2010财年初,新东方曾开始尝试一些小型试验项目,以合作的形式允许某些小城市的第三方机构来提供“少儿泡泡英语项目”和“新东方之星(New Oriental Star)”幼儿园英语教学项目,但这些试验性项目并未对新东方公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新东方也从未将这些项目的合作设施计入自己的教学中心和学校之中,这些合作机构也从未超过 21家,而且新东方也并未将这些合作机构中的学生数量并入自己学校和教学中心的学生数量之中。
但是,新东方与俞敏洪的这些回应仍不能回答下面这些疑问。
疑点1:新东方年报里为何不披露“泡泡少儿”有特许授权经营的行为?
新东方自称从2010年初开始尝试泡泡少儿英语和满天星两个品牌招徕加盟商,但在截至2011年5月31日的2011财年年报里,却丝毫没有向投资者提过此事。而是一再强调下属机构的“纯自营”。在2011年年报的P31,新东方写道:
我们通过自营的54所学校、433个教学中心和28个书店,以及超过5000个第三方合作书店和47个城市的1.17万名教师,把教育项目、服务和产品提供给学员,我们的网络学校还有670万名注册用户……我们所有的学校、教学中心和书店都是在“新东方”品牌之下运营的……
在年报里阐述泡泡少儿业务的部分,新东方也没有披露该业务有授权经营行为。
这些表述给人造成的错觉是:新东方上市业务里,从未有授权加盟店,全是自营。
但这表述不符合事实。如上所说,俞敏洪在浑水攻击下,承认“泡泡少儿有授权行为”。
“不提”意味着不透明,是资本市场中的一大忌讳。固然,一家上市公司理论上不可能把方方面面每一个毛孔都做到对外披露,但是同样从理论上来说,通过特许授权经营去实现(部分)业务的扩张,是股东们理应知道的公司新变化,因为这意味着品牌有被稀释或不当经营的风险(哪怕输出的品牌不包括“新东方”三个字——对新东方公司也是有风险的,因为“泡泡少儿”也是新东方的子品牌)。
新东方从2006年就在纽交所上市,已经算是中概股里的资本老手。为什么要冒险去隐藏这个秘密?
虎嗅猜测,这是新东方刻意为之。要么是新东方内部对特许授权经营这个手段没有太想好,所以不想对外突出这个,要么是不想让投资者对“新东方”这块金字招牌有可能注水产生担心。俞敏洪本人,就是对这方面风险首当其冲的忧虑者。《21世纪商业评论》于2011年6月曾报道:俞敏洪感到压力:如果继续“放羊式”管理模式,教学品质无法统一管控,将侵蚀新东方的品牌,产生巨大的品牌风险。于是,没有披露的这部分加盟“泡泡少儿”,成为浑水抓住的新东方“痛点”。(在美国投资者逻辑里:你在一点上不诚信,整家公司诚信都值得怀疑)
疑点二:“新东方”品牌真的没有输出吗?
虽然新东方方面声称“这21家加盟学校,全部仅授权使用泡泡少儿和满天星品牌,而不是授权使用新东方品牌”,但三四线城市的加盟商和家长学生谁关心泡泡少儿或满天星这种听上去路边摊的名字,吸引他们的当然是“新东方”三个字!(虎嗅的这个看法得到了我们找到的某位教育行业培训者的印证,她写的文章见后)
为此,新东方不得不默认下属公司在市场上以新东方为名招揽加盟商、加盟商再以新东方为招揽生源。虎嗅发现,在线分享的这份“泡泡少儿教育”加盟表格,就赫然把新东方的logo设在表头做招牌,而且写的是“新东方泡泡少儿”:
而在这份少儿英语招商文档里,更是直接写道:由于“POP泡泡少儿教育”是“新东方”旗下子品牌,允许合作方在一定场合下合理使用新东方主商标与POP泡泡少儿教育商标结合在一起的组合LOGO。
疑点三:授权费用为何两年仅有28.4万美元?
此外,虎嗅不明白的是,新东方这次回应浑水时说:新东方已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如实地记录了这些合作机构支付给新东方的授权费和培训费。在2010年财年和2011年财年中,新东方已确定来自这些合作机构的授权费和培训费分别为3.5万美元和24.9万美元,分别占当年总营收的 0.009%和0.045%。
但上述招商文档提到,三年合作费为60万到100万:
“我要加盟网”中这个网页提供的信息也提及“加盟金60-100万”:
我们找到的曾向新东方询过价的培训人员,她提供的数字也是60万元。
就算只计算泡泡少儿英语的19家加盟学校,2011年每家第一年的加盟费都只收最低的20万元,也有380万元,约折合63万美元,并非24.9万美元。
难道新东方对这些加盟商如此大度,连第一年的加盟费都大量计为“应收未收”?
综上,虎嗅认为,新东方对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披露(以特许授权经营情况为例),确存在披露不充分、有误导的情况。
下面一页,请看虎嗅约一位教育培训人士就新东方“加盟”情况写的“俞校长在刻意轻描淡写、甚至在‘回避’问题”。
-
APP江湖的未来
APP的成败,或许根本不应该有ISP思
- APP江湖的未来
- 看看移动捅下的这个窟窿有
- 富士康:低利润的组装业务如
- 华为重提上市,能走多远?
- 三星业绩创历史新高,而焦虑
- 为什么说亚马逊收购Zynga
- 美国正在发生什么新产业革
-
三星业绩创历史新
10月5日,韩国三星电子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公司第三季...
- 三星业绩创历史新高,而焦虑感却在
- 看看移动捅下的这个窟窿有多大!
- APP江湖的未来
- 苹果与谷歌争什么?大数据!
- 乔布斯:我想在那儿多种一些杏树
- 苹果不是一天长成的,地图也不是
- 沃尔玛已经翻脸了,亚马逊还有多少
- 二线城市创立的移动互联网项目有